3人花394万买8000条鱼开赌场获刑,如何界定钓鱼和赌博?
时间:2024-07-13 10:10:32
2022年底,夏某、祁某、熊某三名男子联手,斥资394万元购买8000多条青鱼,将其投放于一私人鱼塘。
其中,约8%的鱼被赋予特殊标识,旨在吸引赌客参与一场以钓鱼为形式的赌博游戏。
特殊标识分为十二生肖和VIP标识两种,标有“兔”标识的青鱼仅两条,钓到者可获得67万元的巨额奖金;
其他生肖标识的青鱼奖金范围从1000元至20万元不等;VIP标识的青鱼则价值3万元,但需要持有VIP门票才能兑换。
该垂钓园的经营模式以门票收费为主,普通门票价格为2600元,包含5小时的垂钓时间。充值50场以上的客户可成为VIP,享受额外4场免费。
VIP客户有权向散客销售门票,以此吸引更多钓鱼爱好者前来。鱼塘内设有78个钓位,最繁忙时有超过60人在同时垂钓。
为了确保盈利,园方规定游客必须使用园内提供的饵料,鱼竿鱼线总长不得超过21米,钓获的青鱼不能带走,需重新放回鱼塘。
整个垂钓过程由摄像头全程监控,钓到无标识的青鱼则按300元/条的价格回收。
2023年3月,垂钓园正式开业,开业次日即有人幸运地钓起了“兔”标识的青鱼,兑换了67万元奖金。园方通过“钓友群”实时更新“中奖”情况,以此激励更多人参与。至案发,垂钓园累计收取门票费用高达208万元。
鉴于此,昆山市人民法院认为,三名被告人利用鱼塘组织赌博,以盈利为目的,涉案金额巨大,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法院最终判决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五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总计15万元,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案件发生以后,有网友表示,这帮人真是胆大包天,竟然用这么隐蔽的方式开设赌场,简直就是披着羊皮的狼!法律就应该严惩不贷,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红线不可逾越!”
也有网友表示,67万的奖金,这哪是钓鱼,明明是‘钓’人心!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,更是对法律的蔑视,希望这次判决能起到警示作用,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明白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!”
那么,如何界定钓鱼活动与赌博行为之间的界限呢?
一般而言,钓鱼活动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,不涉及金钱交易或高额奖金。
但当钓鱼活动与高额奖金挂钩,且参与者需要支付高额门票,存在以小博大的心理预期时,这种活动就可能转变为赌博行为。
在本案中,高额奖金、门票费用与钓鱼结果直接关联,参与者明显抱有赌博心态,因此被判定为赌博行为。
法律界定了赌博与正常娱乐活动的界限,任何企图以娱乐名义行赌博之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